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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提出申请
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详见附件1),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,也可在政府官方网站(http://www.zmdcz.gov.cn)上下载电子版。具体方式有三种:
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网上发送即可。
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,当面提出申请。
2、申请的处理
审查。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,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
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申请的处理。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。
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
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。
答复方式。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,可以提供纸质文本、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,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、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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